一天“带薪如厕”6小时!他遭公司解僱反求偿20万!法院判决下来了…(组图)
江苏南通通州一名男子上班期间经常以上厕所为由停留在公司厕所,公司受不了了将他解雇,该男子不服向公司索赔 20 余万元人民币 ( 约合台币 90 万元 ) 。
原告刘某是南通某电路公司员工,于 2015 年入职,负责公司对整个厂区的检验工作。
2023年 2 月 2 日至 2 月 23 日期间,刘某频繁、长时间地停留在公司厕所,公司发现后和他解除了劳动合约。
江苏南通通州一名男子上班期间经常以上厕所为由停留在公司厕所,公司受不了了将他解雇。
根据公司监控视讯统计,刘某在 2023 年 2 月期间,长时间停留在公司的厕所 11 次。每次停留时间,在 31 分钟至 3 小时 5 分钟不等,日停留时间最短一小时 22 分钟,最长 6 小时 21 分钟。
被公司裁员后, 2023 年 8 月,刘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 20 余万元人民币。他认为自己停留卫生间系个人生理需求及工作上日常巡检需要,公司将他辞退缺乏依据。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系依法解除劳动合约,未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通州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李倩表示,刘某停留厕所时间过长,2 月 13 日工作期间更是全程停留在厕所,已明显超出合理正常的生理需求范围,也明显超出其职责范畴所需。
厕所。(示意图) 图 : 李志良/摄
且刘某也未能提交工作日志等相关证据,证明其长时间停留厕所系履行工作职责,因此刘某行为构成擅离岗位。
根据被告公司的管理制度,职员未经允许上班时间擅离岗位超过一小时不足两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两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 1 天,时长实行按月累计。刘某累计视为旷职天数达 6 天,系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公司有权依据其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