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夫妻基础是有商有量,合作的关系
陶虹和邹凯是夫妻,在东莞打拼,购有房子,两囗子生活过得很滋润。
陶虹的弟弟陶伟,高中毕业后,考不上大学,在老家无业。母亲叫陶虹夫妻帮帮弟弟,找份工作。
弟弟既没技术,又好吃懒做。陶虹开始不想理会。但丈夫得知后,他托熟人帮小舅仔找了份汽修工,说学出师后工资高。
没干多久,陶伟嫌修理汽车又脏又苦,还是当学徒,工资低,自己便辞职走人。陶虹开始很生气,不过想想他不在这,也是好事,弟弟是累赘。
一年后,母亲打来电话,说弟弟要结婚了,家里穷,要他们出彩礼10万元。陶虹说没钱,不想出。母亲直接打电话给小姑爷。邹凯觉得妻子的弟弟,就是她弟弟,就把钱转过去。后来陶虹和丈夫吵了一架,说不经过她同意,他擅自自作主张。
丈母娘和小舅仔觉得邹凯大方,以后只要有需用钱方面,金额不大的,都直接找他,不用通过陶虹。邹凯往往拉不下面子,有求必应。
一次,陶伟和别人打架,他向姐夫要钱,赔偿给别人,而且数额较大。邹凯手头上没这么多钱,开口向妻子拿钱。陶虹说:"我们没钱,弟弟做事不计后果,该坐牢就坐牢吧。"
母亲也打电话给邹凯,哭诉着乞求女婿帮忙。邹凯心软了,向朋友借了钱汇过去。
陶虹在单位有到外地工作机会,就去外地,和丈夫长期两地分居。夫妻关系变淡了,也可能是因为之前的事,他们离婚了。
朋友们,夫妻对亲戚资助方面,一定要有商有量。你们觉得有道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