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粉丝网红,李某博,再次拘留!
3 月 7 日
海口交警接到群众举报并提供视频佐证
称一名男子在海口海甸六东路
驾驶摩托车 " 炫技 "
视频显示,该男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车牌号为京 B2**35 的大排量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中采取翘车头、急刹车等方式炫耀车技,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海口公安交警
立即组织警力核查举报线索情况
迅速锁定违法驾驶人及车辆
并依法传唤驾驶人
该驾驶人李某博(男,25 岁)
于当日到海口公安交警美兰大队
接受调查处理
据报道,该摩托车驾驶人李某博(男,25 岁),是某短视频平台的百万网红博主,拥有粉丝量百万。
经核查,3 月 6 日 17 时许,当事人李某博在驾驶证已被吊销的情形下,仍驾驶摩托车并炫车技。李某博自称帮朋友调试摩托车期间试车,因炫车技被市民拍摄视频上传网络举报。面对警方询问举证,当事人李某博承认了其无证驾驶、违反禁令通行、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事实。
经进一步核查证实,李某博曾于 2019 年因危险驾驶罪被郑州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依法被吊销驾驶证。于 2022 年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三亚警方行政拘留。对于多次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查处,李某博表示十分后悔,今后将会改正错误。
最终,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0 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 104 条、《海南省实施 < 道路交通安全法 > 办法》第 82 条和 64 条的相关规定,对李某博无证驾驶、违反禁令通行和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的三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 1650 元处罚,并处行政拘留 15 日。
此前当地媒体报道
今年 2 月 6 日 23 时 40 分许,三亚交警机动大队联合陵水交警在荔枝沟某路段开展 "1 号行动 " 时,一辆豫 A5***H 号牌侧三轮摩托车向检查卡点缓缓驶来,交警路管员依法将其拦截。
经查,该车辆驾驶人李某博(男,25 岁)驾驶证已被注销,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在进一步核查中,交警路管员发现该驾驶人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缓刑。
李某博(右)
同时,办案民警还在某短视频平台发现,该驾驶人多次发布骑行摩托车视频,拥有粉丝量达 130 余万,点赞量达 2030 余万。目前,三亚交警已通报该短视频平台主体公司对其作进一步处理。
李某博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19、51 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0、99 条,《海南省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办法》第 64 条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其合并处以1550 元罚款的处罚,并处 15 日行政拘留。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切勿心存侥幸实施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在道路上驾车炫车技危及交通安全。否则将被依法查处、严惩不贷。
来源 | 都市现场、海南特区报、海南交警、国际旅游岛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