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人!4 岁幼儿在手工课上,竟被同学剪断耳廓!法官却这样判
从幼儿园的小手工
到小学的科技小制作和手抄报
再到为集体活动、演出
准备特定的道具
孩子动手能力的培养
越来越被学校、家长们重视
但是,小手工等制作过程操作不正确
监护人监护不到位
可能会带来安全隐患和法律风险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审结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
4 岁幼童在幼儿园上手工剪纸课期间
被同学使用手工剪刀剪断了耳廓
幼童父母将幼儿园起诉至法院
要求幼儿园赔偿各项损失及后续治疗费
法院审理后判决幼儿园
赔偿幼童各项损失5700 元
4 岁儿童课堂上
被同学剪断耳廓
4 周岁的翟某就读于
北京市房山区的某所幼儿园
2021 年 8 月
翟某在幼儿园上手工剪纸课时
被同班同学小李
用手工剪刀剪断了右耳耳廓
翟某父母与幼儿园多次协商无果
将幼儿园起诉至法院
翟某的父母认为
孩子在幼儿园期间
幼儿园负有监管和照顾义务
因被告幼儿园教育管理不到位
导致翟某耳廓被其他小孩用手工剪刀剪断
(资料图,与本文无关)
虽然学校已给付治疗费
但翟某后续还需要进行手术和整形等
且对其也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
因此,起诉要求被告幼儿园
支付营养费 2400 元、精神损失费 1 万元
护理费 8600 元、律师代理费 1 万元
以及翟某直至成年
所有因耳朵受伤产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耳廓整形
根据实际花销确定数额)
被告幼儿园辩称
事故原因为其他在园学生导致
且事发突然,老师来不及阻止
案涉行为已超出正常行为范畴
超出幼儿园的监管能力
事故为他人行为造成的伤害
对幼儿园来说属于意外事故
幼儿园仅应承担小部分责任
法院判决:
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
翟某、小李均为幼儿园在读学生
两人为同班同学
幼儿园老师给翟某、小李在内的
6 名幼儿上手工剪纸课过程中
小李突然持剪刀剪向翟某右侧耳朵
导致翟某受伤
事发时,手工课教师正在低头剪纸
未注意到班级异常情况
小李所持剪刀为金属刀刃式样
剪刀是幼儿园老师要求家长提交的
对剪刀的要求为
圆口,刀片能剪动纸,其他不要求
事发后
翟某经某整形外科医院诊断为右耳外伤
同日为翟某行右耳外伤清创缝合术
法院审理后认为
首先,幼儿园组织 4 岁左右的
幼儿做手工剪纸时
应对工具进行严格把关
选择适合幼儿
年龄特点与认知能力的工具
幼儿园要求幼儿家长
提交手工作业用的剪刀时
仅要求圆口、剪动纸即可
现幼儿使用锋利的
金属刀片式样的剪刀做手工
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导致了损害后果发生
其次,幼儿园应根据幼儿的
年龄特点、手工工具的危险程度
尽到较一般大龄儿童和
普通学科类课程更多的注意义务
加强课堂巡查,时刻防范危险发生
本案事发时
手工课程老师在桌前座位上低头剪纸
未尽到审慎观察、管理义务
导致危险发生
最后,面对手工工具较多
且桌面上有锋利刀具的情况下
应拉大幼儿之间的座位间距
本案事发时
在仅有 6 名幼儿参与手工剪纸的情况下
座位间距较小,幼儿之间相邻较密
也是导致本案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综上,幼儿园未能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应对翟某的损害后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院根据相关证据、相应标准
以及本案的具体情况
对合理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不合理或者过高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翟某父母主张的后续费用
因尚未发生,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
最终,法院判决
幼儿园赔偿翟某营养费、护理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各项经济损失共计 5700 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中
虽是家长提供的手工制作工具
但是工具的标准和选择为幼儿园指导
同时
幼儿园对在校的幼儿负有全面监管义务
场所、物品、饮食等均应保障幼儿安全
法官提醒幼儿园
早教中心等幼教机构及家长们
在启发、锻炼幼儿动手能力时
应该选择与幼儿年龄
认知相符合的课程或活动
谨慎选择幼儿能够接触到的材料和工具
尽最大的注意义务,确保幼儿人身安全